電池標準更新解讀(2)
UN38.3 認證第6版本修訂1更新
UN38.3第六版修改1已于2017年發(fā)布,這次的修改主要集中在測試范圍,解體的定義、樣品提供及預處理及對測試報告的要求四部分。以下是對這些變更的簡單分析
一、38.3.2.1 范圍
增加:電芯或電池和設備是一個完整的部分,預期作為能量且僅安裝在設備內(nèi)運輸,當電芯/電池安裝在設備內(nèi)測試時可以根據(jù)適用的測試進行。
分析:對于嵌入式電池按967方式運輸時,可以使用設備進行UN38.3的測試。但如果有一些測試對于設備不適用時,可以不做。如當電池安裝在設備內(nèi)沒有輸出端口時,可以不做短路測試。
另外,對于現(xiàn)在已有市場化的無線充電移動電源,雖然移動電源在UN38.3的規(guī)定中是電池,不是設備,但無線充電的移動電源沒有輸出端口,所以小M認為也沒有必要做短路測試。
二、38.3.2.3定義-解體
修改:電芯或電池的外殼破裂處,固體組件噴出
注意:在電芯或組成電芯的測試中,內(nèi)部組件的噴出是可以接受的。 噴出組件的能量有一定的限制,按以下方法進行測量:
(a) 是否穿過離電芯 25 厘米處的金屬絲網(wǎng)篩(直徑為 0.25 毫米的軟鋁絲,網(wǎng)格密度為每 厘米 6 至 7 條鋁絲)或
(b) 可以通過與上面 a 項等價的方法測量得出
分析:關于解體的測試方法不僅局限于原來使用鋁網(wǎng)罩的方式,檢測方也可以給出其它的方式,但并不是那么容易給出同等方式,所以就目前而言,這個定義的修改不會對測試結果的判斷產(chǎn)生什么影響。
三、38.3.3 此部分增加和更改的內(nèi)容
從增加和變更的內(nèi)容,可以從以下兩個表格體現(xiàn)出來。
1、鋰原電池測試樣品數(shù)列表(紅色為增加內(nèi)容)
分析:對于由通過UN38.3的電池組成的鋰電池組,如果鋰含量大于500g,在電池組有防短路、過充、過放的保護措施時可以不用測試。如果鋰含量小于或等于500g,在電池組有防短路、過充、電池間的過放等保護措施時只需要一個樣品進行T3、T4、T5的測試。
2、鋰二次電池測試樣品數(shù)列表(紅色為增加內(nèi)容,黃色為更改內(nèi)容)
分析:
1、將50次循環(huán)更改為25次循環(huán);這也就是說整個周期會稍有減少。
2、T6增加循環(huán)后的測試樣品:5個;
3、由通過UN38.3的測試的電池組成的的電池組,如果Wh數(shù)大于6200Wh, 在電池組有防短路、過充、過放的保護措施時可以不用測試。如果鋰含量小于或等于6200Wh,在電池組有防短路、過充、電池間的過放等保護措施時只需要兩個樣品進行T3、T4、T5及T7的測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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